英國保誠人壽樂活寶島變額年金保險樂活退休不是夢
迎接2021年開春見喜,英國保誠人壽與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強強聯手,推出三年期繳的新台幣變額年金保險,為民眾提供一個規劃幸福退休生活的選擇,「保誠人壽樂活寶島變額年金保險」,連續繳費三年,為自己的退休生活奠定穩固的基礎,做好完善的退休規劃。
在高齡化的趨勢之下,國人的平均餘命越來越長,換句話說,退休後的資金準備也需要有更長久的規劃,以國人平均餘命80.9歲(註1),參考行政院108年度「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中65歲以上退休族群,平均每月每人消費為新台幣(以下同)2.4萬元計算,若要有適足的退休生活,則每月需要準備3~4萬元。若以台灣平均退休年齡61.1歲(註2),退休期間20-25年計算,在不加計通貨膨脹和其他醫療支出的情況下,至少需要準備720萬~1,200萬元的退休金。假設不幸在退休後發生失能或失智需要被照顧時,相關費用的準備將更為驚人。
在市場環境持續低迷之下,如何為自己的資金尋找更有保障以及有效的投資理財方案,是當下最重要的課題。
「保誠人壽樂活寶島變額年金保險」其最大的特色在於繳費三年,即可享有長期的資金累積效果,是目前市場上少數以新台幣計價的三年期繳的投資型變額年金商品,相當適合手上有一筆資金想要積極為退休做準備的民眾作考慮,尤其是最近適逢年終獎金發放之際,英國保誠人壽也提醒民眾,可以善用這一筆獎金送給未來的自己一份最實在的禮物。除此之外,「保誠人壽樂活寶島變額年金保險」還兼具以下特色:
- 雙重加值,提升帳戶價值:提供特別加值金(註3)及加值回饋金(註4),首年即享有目標保險費2%的特別加值金,第二及第三年亦享有各該年度目標保險費1%的特別加值金,若按時繳交目標保費,將於第6保單週年日享有加值回饋金,依配置比例投入目標保費保單帳戶,金額以第1期目標保險費之5%計算。藉由雙重加值回饋,幫助保戶提升保單帳戶價值。
- 年金給付,彈性選擇:當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前,可選擇一次領取或設定年金保證給付期間為10年、15年、或20年,在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含)以後仍生存時,依年金金額及保單所約定之給付方式分期領取,客戶可以依據實際上的需求,讓資金運用更具靈活性。
- 全權委託,聰明理財:「保誠人壽樂活寶島變額年金保險」透過保誠人壽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及精選標的,藉由專業投資團隊操作投資帳戶,透過專業基金經理人把關,定期檢視投資績效,並具備完善的風險控管機制,為客戶的資產嚴格把關,客戶可藉此貼近市場趨勢脈動,並即時調整帳戶的投資配置組合,以創造穩健投資效益並降低投資風險。
以50歲王先生投保「保誠人壽樂活寶島變額年金保險」為例,年繳目標保險費新台幣120萬元,預設60歲開始領取年金,保費投入時即可享有特別加值金新台幣24,000元,第二及第三年繳交保費120萬時,分別享有特別加值金新台幣12,000元,至第六保單周年日時,將可享有新台幣66,000元的加值回饋金,假設王先生於60歲時累積期滿保單帳戶價值為新台幣420 萬元(註5),選擇分期領取年金,則王先生預估可領取年金金額依不同的年期設定,有以下情況:(單位:新台幣/元)
英國保誠人壽與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多年來持續為客戶提供適切的商品與服務,藉由多元化的商品組合,提供不同幣別及各種繳費年期的投資型保險商品,可同時滿足保險與理財的規劃,符合客戶於人生各階段不同的需求。英國保誠人壽表示,樂活退休有三大要件,要身體健康、要財富自由、要心靈富足,值此新春之際,用「保誠人壽樂活寶島變額年金保險」作為退休準備的開春金喜,為自己牛轉乾坤,帶來好運兆,另一方面也可以下載「Pulse跳動生活」App隨時做好個人健康管理,為退休後的自己奠定良好的健康基礎,安享樂活退休人生。
註:
-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
- 資料來源:勞動部
- 第1期以首次投資配置日為基準日,按目標保險費的百分之二;第2、3期以目標保險費入帳日為基準日,按目標保險費的百分之一,依配置比例投入目標保費保單帳戶。
- 若按時繳交目標保費,將於第6保單週年日依配置比例投入目標保費保單帳戶,金額以第1期目標保險費之百分之五點五計算。
- 上述範例係假設以年金預定利率25%及101 年金管會頒訂之年金生命表死亡率100%計算年金金額,且假設之年金宣告利率係指年金給付期間內各年金給付週年日當月宣告利率。第2年可領金額:係以假設前一年金給付週年日當月年金宣告利率為0.5%計算。第3年可領金額:係以假設前一年金給付週年日當月年金宣告利率為0.75%計算。年金宣告利率、年金預定利率及年金生命表百分比皆為假設值,契約給付期間年金金額將以實際年金宣告利率、年金給付開始日當時之年金預定利率及年金生命表計算之,且每年之年金金額亦隨保誠人壽年金宣告利率的調整而有所變動。
- 提醒您注意,本保單為投資型保險,連結投資標的因市場環境及每年收取保單管理費等因素,可能造成保單帳戶價值持續減少或為零。
-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保障內容及商品風險。本簡介僅供參考,要保人請詳閱保單條款及商品說明書。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 本商品之投保及保全規則,依保誠人壽相關核保及保全規定辦理,保誠人壽擁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 本商品之各項收付款項以新臺幣為貨幣單位,當保險契約約定幣別與投資標的幣別不同,或投資標的間幣別不同時,可能使要保人及受益人於贖回或轉換投資標的時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須自行承擔該部分之匯兌風險及該幣別自身所屬國家之政治、經濟變動風險。對於匯率波動較大之幣別尤應特別留意自身對匯率變動風險承擔能力。
- 保誠人壽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將定期以書面或電子郵遞方式通知要保人其保單帳戶價值。
- 保誠人壽自連結投資標的交易對手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應於簽約前提供予要保人參考,請詳閱商品說明書。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且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商品非屬存款,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本商品依法已納入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惟投資型保險商品之專設帳簿記載投資資產之價值金額不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 本商品經保誠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保誠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消費者如欲進一步參考實質課稅相關案例,請詳保誠人壽網站。
- 本商品係由保誠人壽提供並負擔基於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義務,由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為銷售通路協助招攬及代收保費 ( 含保險文件之轉交 ),並自保誠人壽收取相關業務佣酬。承保與否及保險給付之責任由保誠人壽負責。惟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與保誠人壽並不因此而成立合夥、委任或僱傭等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