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12項特定傷病提供終身保障豁免保費讓呵護不中斷
根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2012年國人有11,061人死於腦血管疾病,是僅次於癌症、心臟病的第3號健康殺手,而世界中風組織(The World Stroke Organization)的研究報告也顯示,全球每2秒就有一人中風,中風後超過7成會留下後遺症,如癱瘓等失能情況產生。不論是立即癱瘓或病情日益嚴重,都需要一筆資金以支付龐大的醫療及照護費用,讓病患能安心就醫與復健。中國人壽新推出「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針對腦中風在內等12項特定傷病,打造完整保障,且將豁免保費列為保障項目之一,只要符合豁免保費條件,即豁免續期保費註1,讓呵護不中斷且減輕家庭經濟及照顧負擔,讓生命更有尊嚴。
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資深協理蘇錦隆表示,「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投保後立即享有終身保障,針對12項特定傷病提供一次性給付的「安心保險金」,在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符合保單條款第二條所列之腦中風、癱瘓、帕金森氏症、阿爾茲海默氏病等共12項特定傷病註2,即給付保險金額的25%註3,以因應當務之急;自診斷確定之日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再給付保險金額25%的「照護扶助保險金」,可用以支付聘請看護、復健、購買衛材用品等費用註4。蘇錦隆強調,市面上豁免保費通常以附約方式供保戶選擇自行加保,「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將豁免保費設計於主約的保障項目中,不需另外以附約加保。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符合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12項特定傷病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至三級殘廢程度表」所列的殘廢程度之ㄧ時,自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豁免續期保險費註1。
蘇錦隆資深協理進一步指出,隨著生活型態的改變,過度飲食、肥胖加上工作壓力、熬夜、應酬,導致疾病年輕化,青壯年族群反而成了高血壓、高血脂及高血糖的「三高」族群,未來發生中風的風險遠較一般人來得高。另外,青壯年也是發生交通及工安等意外的高危險族群,有可能因此導致殘廢、癱瘓等狀況發生,衛生福利部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小組的調查也顯示,所有需要長期照護者有近39%是青壯年人口。大部分青壯年都是三明治族群,上有高堂要奉養,下有子女待扶養,也是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當陷入長期需要他人照護的困境時,家庭成員將承受龐大經濟負擔,精神壓力的衝擊考驗著照護者的體力,未來治療及復健費用更是一筆龐大花費。有鑑於此,蘇錦隆建議青壯年族群,更應該面對及重視長期照護對個人及家庭帶來的影響及衝擊,提早做好人生規劃準備,選擇「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將轉嫁此事故所可能導致的風險,終身享有保障。
小陳為30歲男性,投保30年期的「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保額新台幣(以下同)120萬元,年繳保費21,120元。小陳因工作性質關係,時常需熬夜應酬,加上工作壓力大,飲食不忌口,40歲某日半夜起床如廁,突然感到左側肢體無力,且意識模糊又站不穩,他本以為太累又回頭睡覺。隔天一早,左側肢體無法動彈,經緊急就醫後診斷為腦中風,因錯過黃金就醫時間造成腦部功能缺損嚴重,經過六個月治療後因符合「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保單條款中所約定之「特定傷病」項目,中國人壽按「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保險金額之25%,給付一次30萬元的「安心保險金」,以解決小陳家人的當務之急。之後於診斷確定之日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中國人壽按「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保險金額之25%,給付30萬元的「照護扶助保險金」,且小陳自此不需再繳續期保費註1,終身享有「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之保障。至小陳53歲保單週年日過後安祥走完人生,其於生存期間中國人壽累積給付約420萬元的安心保險金及照護扶助保險金,減輕家人在照護及經濟上的負擔。
註1: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至三級殘廢程度表」所列殘廢程度之一時,中國人壽自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豁免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續期保險費,但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符合前項情形者,中國人壽不再受理變更本契約內容或終止本契約。
註2:「特定傷病」項目:
「特定傷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或復效日起),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符合下列各款定義之一者。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本契約須持續有效三十日之限制:
1.腦中風 | 2.阿爾茲海默氏病 | 3.嚴重頭部創傷 | 4.帕金森氏症 | 5.主動脈外科置換術 | 6.類風濕性關節炎 |
7.癱瘓 | 8.運動神經元病 | 9.昏迷 | 10.再生不良性貧血 | 11.肌肉營養不良症 | 12.多發性硬化症 |
特定傷病項目之定義請詳保單條款。
註3: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不論同時或先後罹患或遭受二項以上特定傷病時,中國人壽僅給付一次「安心保險金」;若被保險人於身故後方經醫院醫師診斷並確定第一次罹患或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時,中國人壽不負給付「安心保險金」之責任。
註4:「照護扶助保險金」給付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中國人壽最多給付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一百歲之保單週年日止。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不論同時或先後罹患或遭受二項以上特定傷病時,中國人壽僅給付一項「照護扶助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