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特種個人資料的規定15日正式上路,保險局3月8日表示,將預告相關規範,未來保險業必須用書面或符合電子簽章的電子文件,取得保戶同意,才能蒐集保戶病歷、醫療、健康檢查等個資,保戶也可拒絕提供,但保險局副局張張玉煇說,若無法取得相關資料,保險公司核保時可以不同意承保。
另外,銀行可以設立保險經紀或保險代理部門後,目前已有12家銀行向保險局申請,其中11家銀行要設保代部,只有安泰銀申請設保經部,12家中如中信銀、玉山銀、彰銀、台新銀及花旗銀都已獲准,國泰世華銀、北富銀、聯邦銀、澳盛銀、板信、渣打及安泰銀都還在審查中,未來這些銀行的行員取得保險業務員執照,都可登錄在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