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北海道發生6.7級強烈地震,造成機場、公路鐵路交通中斷。土壤出現液化,道路塌陷;鄉郊城鎮山泥傾瀉,多間民宅受損,已知至少9死300傷及33人失蹤。台灣與日本同屬於地震高危害潛勢區,民眾更應提高對地震風險之危機意識,和泰產險建議,投保住宅地震相關保險,可以適度填補因地震造成的財物損失,保障居家財產風險。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為政策性保險,保障範圍主要包括地震、地震引起的海嘯、洪水、山崩、火災等,保險金額則按房屋重置成本計算,最高保險金額為150萬元,全國單一費率每年保費最高1,350元,相當於每日只需3.7元就可以獲得基本的地震險保障,萬一不幸遭受震災導致房屋全損不能居住時,被保險人可獲得保險給付及每一住宅建築物20萬元的臨時住宿費用補償。
然而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若建築物達全損時,才給付150萬元,在房價已高漲的現在,保障明顯不足。因此和泰產險建議房屋所有權人考慮本身房屋價值、經濟能力後,依需求加購超額地震險、擴大地震險等,將保額拉高才足夠補貼愛屋因災害毀壞的財務損失。
如已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民眾可以再加保「超額地震險」,承保範圍同住宅地震基本險,可加保建築物重置成本超過150萬元以上部分,以保額150萬元為例,年保費約1,820元,而理賠時與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一樣皆需評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全倒)、或非經修復不能居住且修復費用為重置成本50%以上(半倒)者。
另外一個選擇,是加保「擴大地震險」,除了不保因地震引起洪水所致的毀損,其餘承保範圍與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相同,不只承保建築物還可加費投保內部裝潢及動產,以台北市5層樓公寓、保額240萬元為例,年保費約6,367元,理賠認定不受建築物半倒或全倒的限制。
和泰產險提醒,在民國91年4月之前因貸款而投保的長期住宅火險保單並未包含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因此投保有長期住宅火險保單的民眾,可以在保險期間尚未到期前,向原保險公司加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或向其他保險公司購買。
【附表】
標的物 | 保額/年保費 | 理賠認定 | |
基本地震險 | 僅限於建物本體 | 最高150萬元 , 臨時住宿費20萬元/最高1,350元 | 僅限於房屋全倒或修復費用大於重置成本50%以上 |
超額地震險 | 僅限於建物本體 | 加保建物重置成本超過150萬元以上的部份 , 以保額150萬元為例/1,820元 | 同上 |
擴大地震險 | 可約定建物本體、裝潢及動產 | 以重置成本約定保額,
以台北市5層樓公寓, 240萬元保額為例/6,367元 |
房屋牆壁龜裂或財物損失依約定給付補償,並不僅限於房屋全損 |
- 只要房屋投保住宅火險,皆涵蓋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費(最高1,350元),另可額外附加超額地震險或擴大地震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