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 醫病更有保障
根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的統計,民國76年至104年間,共有9,889件醫事鑑定案件完成審議,其中以訴訟解決醫療糾紛的案例高達98%,隨著醫療技術及醫療品質的進步,病患或病患家屬對醫療的期待及對自身權益的重視也逐年提高,但並非所有的醫療過程都能盡如人意,當發生醫療糾紛時,往往造成嚴重醫病衝突。和泰產險表示,醫師或醫療院所可藉由投保「醫師業務責任保險」及「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分攤醫療過程中產生的賠償責任風險,讓醫師可以安心看診,病患也能有更好的醫療品質。
「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即包含了公共意外責任及醫療過失責任之保障,提供了醫療單位經營者完整的保障,不僅可保障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所導致的醫療糾紛,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外,亦包含醫療機構營業區域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例如:民眾若因醫療院所的建築物、電梯、通道、儀器或其他設施或是因受僱人員疏失而發生意外事故,都可受到保障。
和泰產險表示,醫師或是醫療院所若遇到醫療糾紛,將可能衍生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投保「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透過每年固定繳交的保險費,分散醫療糾紛的賠償風險,若遇到病患或家屬恐嚇、侮辱、誹謗等非理性抗爭的緊急情況,也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專業支援陪同解決紛爭,依照投保條件,保險公司可經被保險人之委託,協助被保險人進行刑事訴訟。
醫療工作壓力負荷大、風險高、糾紛多,影響許多高風險醫療專科醫事人員之投入意願,亦助長防禦性醫療行為,實在非民眾之福。和泰產險建議,醫療院所應投保「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醫病雙方都能夠透過正常的管道爭取權益、解決紛爭,對於院方、醫師及病患三方都將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