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推估,長期照顧潛在需求為7至9年,而國內研究根據平均壽命與疾病型態的改變推估,國人一生中需要長期照護約7.3年,男性平均要6.4年,女性則高達8.2年。
由於一般的終身醫療或定期醫療,在面對長期臥床行動不便的老人家時是無法提供理賠給付的,建議以長期看護保險來轉嫁經濟上的風險。
磊山保經董事長李佳蓉表示,根據保險事業發中心資料,照護機構單人房加上膳食費1個月大概需要4.3萬元左右,4人房也需要2.5萬元左右;護理之家則在3萬至4萬元間。如果是請外籍看護,約要2萬元以上,不含食宿的費用,但需要考量語言溝通的問題;而本國籍看護,目前行情要到5萬元以上。
李佳蓉表示,如果以臥病在床的老人家平均餘命為10年來計算,對一個家庭來說,在看護費的部分最少也要準備300萬元以上。
長期看護險的功能是當民眾失去基本生活能力,舉凡無法自行更衣、沐浴、飲食、行走、上下床等。經由醫院專業認定後,能定期從保險公司領取看護金。
對於家中有需要被照護的長輩或親人,可透過這筆看護金聘請專業看護,或送至專業的養護機構進行照護。其他的家人也可免於擔心經濟上的實質壓力和照護上的心理負擔。
壽險業者建議民眾在選擇長期看護險時,可選擇終身給付或定期給付,建議在預算允許的情況下盡量選擇終身型,在發生長期看護狀況時,可理賠終身而無後顧之憂。
另外要注意各家保險公司對長期看護失能的項目規定就不同,有的只需符合其中1項或2項就可以理賠;有的則需符合一半以上的失能項目,才符合理賠條件;而有的則按照符合的項目多寡依不同比例來給付。